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发布多项措施需信息化

患者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底线和核心内容,医院信任度和满意度的重要考量。按照《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年)》的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年)》(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方案》的印发是继《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年)》之后,5个专项行动中印发的第2个行动方案。《方案》计划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工作机制,及时消医院环境中的各类风险,医院期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保障患者安全。连续3年每年至少完成1轮全院巡检排查和全院患者安全专项培训。至年末,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每百出院人次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年均大于2.5例次,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进一步降低。《方案》重点聚焦医疗服务相关患者安全问题,主要内容包含3方面12条具体措施。一是确保医疗服务要素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耗材、医疗设施设备、人员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安全管理,规范整体流程、排查风险隐患。二是保障医疗服务过程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日常诊疗、检查检验、急诊急救、院内感染控制、深静脉血栓预防等医疗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同时做好诊疗信息的保护与应急处置。三是优化患者安全管理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并在机构内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其中,具体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关:在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中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效数据动态监测平台,合理应用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回顾性分析、横断面监测、前瞻性预警,及时识别风险,及早干预,减少不良事件发生。在保障诊疗信息安全中提出,提高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按要求对医疗机构内部的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加强账号信息和权限管理,定期开展文档核验、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多种形式的安全自查,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在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中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建立机构内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平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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