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书新作天之道人之道名言每日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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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是春秋末期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的一句名言,现在都作为对联书写了。

这句话原出自老子《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原文为:“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所谓“天之道”,即大自然运行的法则,即自然规律;“人之道”,即做人的法则、规律。这是老子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强调我们人类应该顺应自然规律,使万事万物各得其所,而不应该去伤害它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最终结果是既保护了自然资源的多样性,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果肆无忌惮地去伤害、破坏大自然,归根结底受害的还是我们人类。如我们现在推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种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出发点都是基于这一思想并逐步加以完善的。而关于“人之道”,则是人的一言一行都必须遵循道德原则,强调“为而不争”,强调为他人服务,而不要过分地与他人争名夺利。我们今天提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而不争”的精神是一脉相乘的。

总之,这句名言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思想,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平共处的和谐关系。在现代社会,这种理念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更应该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环境,尊重他人,构建和谐社会。

这幅书法采用仿古洒金宣纸书写,尺幅为尺八屏对裁,具体尺寸为X53厘米。

——武锋(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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