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走进三明永安开展土壤生态环境

东南网9月12日讯(本网记者郑晓丹黄智超)为了进一步树牢“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理念,增强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助力守护“一方净土”,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走进三明永安市,在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科普进企业活动,强化土壤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科普进企业活动现场东南网记者黄智超摄活动中,省环科院高工陈远锋解读宣贯了《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从土壤污染相关概念、条例出台背景和意义、条例主要内容及亮点、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求等多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一级主任科员陈志辉解读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要点》,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日常监管执法要点,并结合省内外典型案例为在产企业依法依规落实法定义务提出具体建议。省环科院高工陈远锋解读宣贯《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东南网记者黄智超摄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一级主任科员陈志辉解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要点》东南网记者黄智超摄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相关同志表示,通过本次活动,既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土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又增强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守法意识,对强化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活动现场,省环科院发放了《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文本、宣传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等宣传材料。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永安生态环境局以及永安市5家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派员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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