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分区管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部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立法工作,生态环保的执法司法解释,法规标准的制修订,生态环保的执法检查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领域,得到了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这十年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得到重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得到重塑,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绩效最为显著的十年。↑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据介绍,这十年,在生态环境立法方面,一是通过加强环境立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改革的部署,使改革举措于法有据。推动多项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例如河、湖长制和排污许可改革。在*中央提出排污许可制改革后,生态环境部推动把过去固定点源生态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统一纳入排污许可制,并纳入环境保护法、水法、大气法、固废法等重要专项法律里。此外,还有正在推进的改革措施,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等将陆续推动入法。二是国家层面的生态环保法律,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得到了全面的重构。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件,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有30多件,其中,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的现行有效法律有16件。具体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定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三是鼓励和引导地方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体现地方特点,符合地方规律的地方立法成果。特别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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