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区域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意见(试行)》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结合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际,持续加强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资源保护工作。3月18日,门源县检察院驻祁连山国家公园仙米林场“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室”在仙米林场挂牌成立,此检察室是继去年在祁连山国家公园(门源片区)寺沟管护站设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站”的基础上新设的,为进一步摸排生态环保公益诉讼线索,协同办理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强化行*执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提升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效而设立的,同时对18名检察工作联络员开展了集中培训,建立了联络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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