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作出一纸判决,令一场持续近三年的环境公益诉讼有了结果。更值得一提的是,提出诉讼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胜诉。为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栖息地免遭正在建设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破坏,年7月12日,自然之友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经指定管辖,案件由昆明中院负责审理。今年3月16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立即停建,自然之友获得胜诉。判决书指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后续处理,要由生态环境部依照环评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决定。目前,自然之友等4家环保组织已向生态环境部提出申请,请求生态环境部依法撤销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相关环评批复。这几家环保组织认为,只有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建,绿孔雀的栖息地才能免遭破坏。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年3月21日,环保组织“野性中国”在云南省恐龙河保护区附近的野外调查中,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栖息地恰好位于正在红河(元江)干流建设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如果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持续建设,绿孔雀这片最完整的栖息地势必遭到破坏。”这一问题,也引起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以及“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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