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通过了广西贺州打响了燃烧秸秆的第一

在年9月22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经过仔细的审议和投票,最终通过了《贺州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的实施。这个新的条例对于当前的秸秆处理问题无疑是一个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方案。

贺州市的新条例首先制定了明确的禁烧区域和时间,严格规定了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这些禁烧区域和时间是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经过科学分析和合理计算得出的。这样的设定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露天焚烧秸秆所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风险。然而,这个条例也考虑到了实际的农业生产需要,为某些特定情况下的秸秆焚烧提供了合法的渠道。具体来说,对于那些被检测出携带病虫害的秸秆,经过官方许可,可以进行就地焚烧。这样的处理方法是为了防止病虫害秸秆的传播,确保农作物的健康生长。很多网友看到后纷纷表示:“广西贺州打响了燃烧秸秆的第一枪!”

贺州市的这一举措表现出了对农民实际困难的理解和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心。在目前,国家的大部分地区仍然实行着一刀切的秸秆禁烧政策。这一政策忽略了病虫害秸秆的特殊性,将所有的焚烧行为一律视为违法,导致许多农民在无奈之下,只能遵从政策,将有害的秸秆重新还入土地,这不仅影响了作物的生长,更加剧了农作物病虫害的传播。此外,目前大多数地方在农忙时节,相关部门不是去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而是在村庄内四处张贴禁烧宣传标语,这其中大多数还都是带有威胁性的。这些宣传语通常都会用很直接和严厉的语言,警告农民焚烧秸秆会受到罚款和拘留的处罚。这样的做法没有考虑到农民的实际困境和需求,也没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反而更多的是一味迎合上级的要求和政策。

尽管秸秆焚烧被视为一种污染源,一直是环保部门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616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