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治日报
作者
余东明张海燕
《法治日报》第期
第04版:法治经纬
据统计,年至年20年间,我国重罪案件占比从19.6%下降至2.7%,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数占比从54.6%上升至78.7%。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对大量的轻罪案件及人员,是否还要坚持“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考验着司法智慧和担当,检验着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变化,提出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顶层设计,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探索深化听证制度、非羁押风险动态评估机制、认罪认罚制度,以及企业合规等系列改革举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持续释放司法善意,助力人权司法保障,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企业合规改革,不仅是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举措,还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策,并提出要“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这一刑事司法*策,年全国检察机关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加7.9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
为全面展现检察机关积极深化改革、为民司法的探索实践,总结经验做法,《法治日报》从2月24日起在法治经纬版“前沿观察”栏目推出系列报道,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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