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税务
“
第
一
问
”
问:跨区迁移后,三方协议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答:需要重新签订,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点击新增按钮,新签三方协议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
三、网签三方协议页面。
“
第
二
问
”
问:环保税税源采集电子税务局怎么操作?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左上方下拉菜单填写相关信息。
图示指引如下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应申报—填写申报表。
三、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四、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五、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页面,左上方下拉菜单填写相关信息。
“
第
三
问
”
问:注销跨区税源登记如何操作?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此模块适用于跨区税源登记注销(注销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
注:主管税务机关下不能办理此业务,必须是切换税务机关且“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显示的才可以办理。
图示指引如下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注销跨区税源登记。
三、注销跨区税源登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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