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是面向所有生态环境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免费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始于年,历经三十多年发展和积淀,已成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排污企业选用先进适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项目已累计筛选推广实用技术多项、示范工程多项,为多家环保企业提供了推广服务。为申请单位在获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打造技术和产品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会也对入选成果开展系列形式多样的推广活动,积极促进入选成果推广应用。
年度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工作已于近日启动,为您的申报工作提供参考。
填报入口
一、申报实用技术的技术、装备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和标准要求;
2.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3.技术先进、工艺成熟、运行可靠、经济合理;
4.技术适用性强,可广泛推广应用;
5.至少有2项国内应用案例,且连续运行项目正常运行1年以上(投运至结束不足1年的短期性项目不要求)。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1.通过竣工验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2.对连续运行工程,验收后稳定运行满1年且未满5年;对从投运至结束不足1年的短期性工程,验收后未满3年;
3.采用的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行业示范引导作用;
4.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完整的运行、维护记录;
5.运行期内未发生任何事故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6.必要时,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如何申报?
该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模式,申报单位需联系推荐单位,获取账号和密码后,在线填报申报资料。提交在线填报资料后再制作纸件申报材料并提交。推荐单位主要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全国性行业协会,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等。
在线填报入口: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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