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守护长江母亲河焕发新颜

奔腾不息的长江,孕育了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自唐古拉山脉启程,向东奔流而去,横贯蜿蜒,她跨越流经中国19个省份,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见证国运之腾飞、民族之兴旺。

大江奔涌,催促革新。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用人大刚性监督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年6月底,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仅一年多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6月30日至7月4日率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湖北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决策部署,突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兵”分四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担任检查小组组长,分别带队赴湖北、江西、湖南、重庆、贵州、云南、青海等7个省(市)开展实地检查,长江流域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区域内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将用两个月的时间实现对长江流域19个省(区、市)检查全覆盖。

△年6月,武汉,长江江滩沿岸。图/视觉中国

开启依法治江依法护江新局面

千百年来,一江春水滚滚东流,滋养了一代代中华儿女。中华民族对长江的深情厚爱已根植于每位国人的基因,融入血脉、深入骨髓。

然而曾几何时,为了“发展”,美丽的母亲河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恶劣的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让人触目惊心。

洞庭湖和鄱阳湖的部分湖区频现干旱见底,部分水系严重断流、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水污染形势严峻,重要湖库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污染产业向中上游转移,跨区域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呈多发状态,面源污染加剧。

如何治好“长江病”,关系子孙后代、民族未来。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奔赴长江沿线实地考察,并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为医治长江“望闻问切”“把脉开方”,强调指出,长江保护法治进程滞后,要抓紧制定一部长江保护法,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

立法呵护万里长江千年文脉,同样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多次提出涉及长江流域立法的议案和建议,仅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和二次会议期间就有位代表提出相关议案7件。“为了保障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制定长江保护法势在必行。”来自湖北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持续多年领衔提出关于制定长江保护法的议案。

旗之所向,行之所往;民之所盼,法之所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转化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磅礴的实践动力,加快立法步伐——

这部重量级法律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栗战书委员长在江苏主持召开长江保护法立法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对立法提出明确要求。

常委会成立跨部门立法专班,深入流域省份调查研究,历经三次审议,两次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凝聚共识,精心锤炼、反复打磨。

年12月26日,长江保护迎来绽放异彩的高光时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长江保护法,自年3月1日起施行,由此开启了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新航程。

这部为长江流域“量身定制”的法律,从规划管控、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生态补偿、执法体制等多视角出发进行创制性设计,体现出保卫修复母亲河的全局目光。其中,严格禁渔管制、严禁污染转移、严惩违法采砂等制度规则,每条每款都直指要害问题,直面伤害母亲河的顽瘴痼疾。

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法律,长江保护法更是为今后的流域专门立法开创先河、打造范本,其颁布实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民众对这部法律寄予厚望,期待其贯彻落实能够唤醒母亲河的生机活力。”吕文艳、李霞、许方盛等全国人大代表曾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多次提出议案建议,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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