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6日—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4日反馈了督察报告。云南省委、省*府根据督察报告,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6月28日,省*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发布和介绍。
发布会现场赵嘉摄
云南省委、省*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督察报告反馈后,省委、省*府立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24次、省*府常务会议29次、省委和省*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省*府主要负责同志70余次对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要求,20余次开展现场调研督办。形成了高位推动抓整改的强大声势。
对照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16类50个问题,我省严格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规定时限上报*中央、国务院,并印发全省实施。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个问题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省级督办领导,以目标和时限倒逼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与此同时,强化督导,跟踪督办落实和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对督察交办的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的指导帮助下,经过集中整治,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累计拆除建(构)筑物万平方米,环湖路临湖一侧减少建设用地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公里,滇池沿岸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转,生态空间加大,公共属性回归,群众反映良好,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树立了铁规矩、新标杆。目前,在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我省制定了《深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推进滇池高水平保护治理年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后半篇”文章,高标准统筹推进剩余59个点(片)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同时,就环滇池生态绿道建设、环湖公路绿化美化、雨污分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湿地保护等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滇池高水平保护治理。
截至目前,督察反馈的50个具体问题中,整改时限为年底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43个问题整改时限分别为年年底、年年底和年年底,均正有序推进整改。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已完成整改2个,其余3个正在按照时序推进;督察交办的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结件,阶段性办结41件,整改完成率93.9%。
为抓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我省深刻汲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教训,全面启动“湖泊革命”攻坚战,坚持“退、减、调、治、管”多措并举,真正在治湖理念、治湖措施、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开展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线,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划定工作,推动湖泊保护条例修订,形成湖泊保护与管控长效机制,彻底转变环湖造城、贴线开发格局。启动实施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入湖河道排污口。着力打造“抚仙湖生态圈”,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为抓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我省健全完善会议、督察、受理交办、整改追责等工作机制,聚焦领导批示、舆情反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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