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养,4月8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执法支队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年第四期生态环境执法理论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通过对典型案例、如何开展污染源环境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重点条款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的要点、程序等执法要素。
培训结束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执法支队及时对近期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执法铁*各项具体举措,加强“一体化平台”实操学习,提升“一体化平台”使用率,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水平。
来源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执法支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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