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环境日,普法正当时西宁中院开展环

今年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迎接世界环境日与首届中国(青海)国际生态博览会的到来,进一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环保法治理念,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6月5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干警前往新宁广场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环资庭联合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标语、摆放了宣传展板,向来往群众发放了环保知识宣传手册,宣传了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详细介绍青海重要而独特的生态地位,激发了群众环境保护的责任心和自豪感,动员群众树立环保的生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号召大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环境资源保护的参与者、践行者。

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功能,设置了法律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草场、保护大气水源等方面宣传了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通过对违反环境资源相关法律规定破坏生态环境反面案例的讲解,让大家知晓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正反两方面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在宣传环境资源保护的同时,还结合本院正在开展的政法教育整顿活动,向群众发放了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宣传资料,扩大“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三个规定”要求,营造司法公正的社会氛围。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关乎每个人的幸福生活,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本次环保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大家纷纷表示要做环境资源保护的践行者,要积极做好环保卫士,从点滴小事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来源: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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