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自然保护

为加强枣庄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近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开展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活动。

目标明确,迅速行动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在接到省生态环境厅转来的《枣庄市自然保护地生态遥感监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反映的破坏地块问题进行逐一排查,积极联络所涉破坏地块责任主体,详细询问记录相关情况。

凝心聚力,部门联动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事项多、专业性强,且牵涉部门多。为更好落实枣庄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环办执法〔〕28号)、《山东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精神,印发了《枣庄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工作方案》,对自然保护地牵涉部门职责进行划分,有利于更好发挥部门职能,逐步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新格局。

深入一线,严格执法

自然保护地大都位于较为偏远的地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薄弱,车辆往往难以直接到达,需要克服不利条件徒步前往,本次执法行动,执法人员积极奔赴五区一市,对所涉破坏地块紧密排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规定,展现出生态铁*良好风貌。

据悉,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注重协调互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部署,精准把握联合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来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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