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1.计算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是衡量扬尘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的指标,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1)排放量指的是扬尘排放的实际数量,单位为千克。
(2)污染当量值是扬尘污染物种类和性质的综合属性,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环保部门或*策文件确定。
2.计算扬尘排放量
(1)扬尘排放量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扬尘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
(2)扬尘产生量系数和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是根据施工活动类型、材料使用等因素确定的参考值。
3.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可以通过将污染当量数乘以单位税额得出。即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单位税额是扬尘排放所需要纳税的金额,根据国家或地方的环境保护税收*策确定。
假设某个施工项目的月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根据相关监测数据和计算,该项目的扬尘产生量系数为0.5千克/平方米·月,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为0.2千克/平方米·月。污染当量值由环保部门确认为0.1千克/立方米。
1.计算扬尘排放量:
扬尘排放量=(0.5-0.2)×=千克/月
2.计算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0.1=0
3.假设单位税额为10元/千克,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0×10=00元
因此,该施工项目在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方面应纳税额为00元。
请注意,具体的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和税额标准可能因地区和*策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或税务部门,获取准确的计算方法和税收*策信息。